站点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政务信息
办事大厅
法律法规
环境管理
环境质量
12369环保投诉举报
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其他行政办事事项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其他行政办事事项
申请上市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环境保护核查
排污申报登记
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经营设施、场所防治措施确认
放射性废物登记
废旧放射源送贮(返回)备案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解
限期治理项目验收
电磁辐射建设项目或者设备购置前的申报登记
异地(跨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备案
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备案
接受核设施和铀(钍)矿周围环境及流出物放射性检测结果报告
自动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审批
环境监察机构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的工作内容
对场地造成污染,进行环境恢复方案进行确认,恢复结果进行备案
对处置过的尾矿或其设施再利用的备案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处置方案的备案
转移、处理、处置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和多氯联苯废液的审批
处理、处置含多氯联苯废物的活动审查
排污费征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83564号
版权所有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邮编:100044
建议分辨率采用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