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转让备案


放射源转让备案包括放射源转入备案和放射源转出备案。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允许申请放射源转入备案,但是只有申请过放射源转入申请的单位,才能申请放射源转入备案。
放射源转入备案
    进入“放射源转入备案”页面后,请选择“新申请”,选择已审批通过的放射源转让申请,点击申请记录后的编辑图标,在新窗口选择已经转入的同位素/放射源,点击提交即可
    放射源转出申请
    放射源转出申请分为京内转出备案和京外转出备案。京内备案是指曾转让放射源给北京市内单位,京外备案指曾转让放射源给北京市外单位。
    进入“放射源转出备案”页面后,请选择“新申请”,如是京外备案,需填写转入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附件(Jpg、Gif或Word文件):
   1.转出单位许可证
    2.转让协议
    3.废旧放射源处理方案
    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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