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6〕167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网上申报
北京环保车型目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使汽车生产企业申报目录更加方便快捷,我局于2005年9月1日启动了“北京市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型认定网上申报许可系统”,并经过多次改进,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欢迎。为加强审批程序的监督,确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我市要求自2006年9月份起,对北京环保车型目录实施网络监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0月1日起,除国3、4重型发动机和国4车型外,各汽车生产企业均需在北京市环保局网站上申报北京环保车型目录,届时我局原则上不再受理书面申请。
二、申报国3、4重型发动机和国4车型,企业可暂时提交书面材料申报。待网上申报系统功能完善后,将不再受理书面申报。
三、自10月1日起,重型汽油发动机生产企业需申报重型汽油机环保目录。在重型汽油发动机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前,企业可暂时提交书面材料申报。待网上申报系统功能完善后,不再受理书面申报。重型汽油车在发动机申报北京环保目录并发布后,方可进行申报。
四、网上申报北京环保车型目录不收取任何费用。网址为:www.bjepb.gov.cn/网上许可/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型认定。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