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路沿线噪声治理原则
根据有关环保法则及专家论证意见,北京市环保局和公联公司共同确定了四环路治理工程的具体原则和范围:
1. 此次四环路的噪声治理以改善居民室内的休息、工作声环境为目的。
2. 治理方法采用安装隔声窗与修建声屏障相结合的方式,由于道路宽阔和楼层高,除少量地段建设声屏障有效外,大多数地段以安装隔声窗为主。
3.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今年6月5日前先治理六个路段(丰台北大地路段、金钩河路段、北大南门路段、中关村“大拉槽”路段、学院路东侧路段、学院路西侧路段)的噪声敏感点。
4. 安装隔声窗的范围为四环路两侧于2000年7月1日前开工建设的(以开工许可证为准)、距离四环路辅路边50米(含50米)以内的临街住宅。
5. 安装隔声窗隔声量须达到30-35分贝。
6. 原则上拆除原有普通窗,安装平开式隔声窗,并对其质量保修一年。
7. 原则上只更换临街一侧(包括侧向)居民住户的居室、客厅的窗户,不考虑厨房、厕所、阳台、走廊的窗户。
8. 原则上只与产权单位协商方案,并签定协议。
9. 如住户因各种原因自愿提出部分安装隔声窗的,不予现金补偿,同时须由住户签字认可。
10. 产权单位应提供所须安装隔声窗的面积,公联公司负责核实。
11. 利用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厂家。
北京市环保局
北京市公联公司
2002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