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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北京城区范围内限制机车(轨道车)鸣笛作业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4-07-05

 

北京市铁路局文件

 

京铁机[2002]138

 


 

关于下发北京城区范围内限制

机车(轨道车)鸣笛作业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天津、石家庄、大同分局

铁路局车进入城市,实现少鸣笛或禁止鸣笛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趋势,做好列车噪声政治工作是新时期“人们铁路为人民”的又一具体体现。为减少或避免铁路列车噪声污染,给铁路沿线居民创造一个安宁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铁道部对北京局上报“关于北京城区范围内限制机车鸣笛作业办法的批复”(铁科技函[2002]121号)意见,本着“安全第一,遵守法则,突出重点,特事特办”的原则,现将“北京城区范围内限制机车(轨道车)鸣笛作业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纳入站、段管理细则。

一、北京城区限制鸣笛范围:

北京城八区及通州区为限制鸣笛区域,涉及相关铁路线路具体起点为:

京山线:黄土坡站及其以内;京广线:丰台站及其以内;西长线:后吕村站及其以内;京九线:东营站及其以内;京秦线:通县站及其以内;丰沙(京原)线:石景山南站及其以内;东北环线:望京站、星火站、及相关支线、专用线等。以上各线均以上行进站信号机为起点。丰台西站不在限制鸣笛区域内。

二、取消铁路内部各工种用于作业联系的鸣笛范围

1.列车起动,改为车站值班员与司机使用无线电台联系

2.列车接近车站,仍按原“车机联控”办法执行。

3.机车退行

4.段内电力机车升(降)受电弓。

5.机务段(折返段)段内调车作业。

6.机车出、入段要道还道。

7.机车在车站要求显示信号。

8.区域内的站、场调车作业。

9.机务段(折返段)内的“一度停车”标志。

10.机车在站挂车。

11.列车自动制动机试验。

12.列车接近黄色信号、引导信号、容许信号。

13.双机牵引,机车相互联系。

14.在区域内,司机对巡道员、道口看守员、桥梁巡守员等人员显示的“正常信号”时

15.列车在自动闭塞区间通过信号机前停车能继续运行时。

三、下列情况限制鸣笛

1.接近“鸣笛标”时,由司机根据情况鸣笛。

2.鸣示“三长声”召集信号时,由无线电台的无线电台联系;不能用无线电台的鸣笛着急。

四、行车安全需要保留鸣笛

1.列车(机车)接近行人、道口、作业标或与天气不良时。

2.双线交会列车时。

3.段内动车和机车制动机技能实验时。

4.调车人员及行车有关人员要求司机鸣笛时。

5.拧紧手制动机信号时。

6.按规定鸣示紧急停车信号时。

7.遇有危及行车、人身和交通安全的情况时。

五、上述与《技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执行“北京城区范围内限制机车(轨道车)鸣笛的作业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六、本办法自200271800开始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北京铁路局总工程师室。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北京城区范围内限制列车(机车)鸣笛的作业办法

(试行)

为减少机车在北京城区的鸣笛噪声扰民,特制定“北京城区范围内限制机车(轨道车)鸣笛的作业办法”。

一、取消作业联系性鸣笛后的作业办法

1.列车在车站起动时:

《技规》360条规定:列车起动或机车车辆前进,鸣示起动注意信号一长声。

改为:司机确认发车表示器开放或发车手信号后,使用无线调度电话报告车站值班员:“xxxx次列车起动”,然后启动列车;车站值班员回答:“xxxx次列车起动好了!。运转车长注意监听。

2.列车接近车站时:

《技规》360条规定:列车接近车站时鸣笛一长声。

改为:按原“车机联控”规定执行。

3.机车退行时:

《技规》360条规定:列车、机车车辆、单机退行鸣示退行信号二长声。

取消单机退行鸣笛。列车、机车车辆退行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4.段内电力机车升降弓时:

《技规》360条规定:电力机车在检修及整备中,准备降下受电弓时鸣笛一长声。

改为:司机呼唤:升(降)弓!副司机和受电弓检测员应答:升(降)弓!司机确认本班组人员及相关人员处于安全位置后再进行升(降)弓实验。

5.机务段(折返段)内调车作业时:

《技规》213条: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机车乘务人员要确认信号,并鸣笛回示。连挂车辆,要现实十、五、三车的距离信号,不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技规》214条:在调车作业中,调车有关人员要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改为:段内调车作业使用电台联系并执行呼唤应答。呼唤应答方式:

段内调车指挥人:“十、五、三”车信号、停车连挂、连挂、试拉、起动、推进等信号灯显示方式不变。

司机:分别用电台语音及时回示:“十车”、“五车”、“三车”、“停车”、“连挂”、“试拉”、“起动”、“推进”等。

6.机车出、入段要道还道时:

《技规》214条:在调车作业中,调车有关人员要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技规》360条:机车要求出入段时,鸣示呼唤信号二短一长声。

取消机车出、入段要道还道鸣笛。作业办法分近期、远期两步实施:

1)近期措施:在机务段(折返段)未进行电气集中改造之前,机车出、入段昼夜使用机车近光灯,闪灯要道:司机要到:二短闪一长闪(短闪时间为1秒、长闪时间为3秒);司机还道:一长闪。

2)远期措施:机务段(折返段)进行电气集中改造,司机凭信号显示出、入段。

7.机车在车站要道还道及要求显示信号时:

《技规》360条:机车在车站要求显示信号时,鸣示呼唤信号二短一长声。

改为:有无线电台的,司机用无线电台与车站值班员或相关人员联系;不能使用无线电台的,昼夜使用机车近光灯,闪灯要道:司机要道:二短闪一长山(短闪时间为1秒、长闪时间为3秒);司机还道:一长闪。

8.区域内的车站、场调车作业时:

《技规》213条: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机车乘务人员要认真确认信号,并鸣笛回示。连挂车辆,要显示十、五、三车的距离信号(单机除外),没有显示十、五、三车的距离信号,不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技规》214条:在调车作业中,调车有关人员要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改为:调车机车与调车指挥人使用调车专用频点电台联系执行呼唤应答。呼唤应答方式:调车指挥人:“十、五、三”车信号、停车、连挂、起动、退行、推送、流放等信号显示方式不变。司机:分别用电台语音回示:“十车”、“五车”、“三车”、“停车连挂”、“连挂”、“试拉”、“起动”等,有关作业人员利用电台注意监听。

9.取消机务段(折返段)内的“停车要道标志”,保留“一度停车”标志,按规定一度停车,但不鸣笛。

10.机车在站挂车时:

《技规》213条: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正确及时地显示信号;机车乘务人员要认真确认信号,并鸣笛回示。连挂车辆,要显示十、五、三车的距离信号(单机除外),没有显示十、五、三车的距离信号,不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

改为:司机按副驾驶显示的手信号挂车。

11.进行列车制动机实验时:

《技规》360条:试验制动机开始减压时鸣笛一短声;试验列车制动机缓解时,鸣笛二短声。

取消鸣笛后的作业联系办法:

1)由车辆检车人员的:司机凭车辆检车人员手信号显示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不再鸣笛回示。

2)无车辆检车人员的:由车站值班员使用无线电台与司机联系,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不再鸣笛回示。

12.列车接近黄色信号、引导信号、容许信号时:

《技规》360条:列车接近黄色信号、引导信号、容许信号时鸣笛一长声。

改为:列车接近黄色信号、引导信号、容许信号是不鸣笛。

13.双机牵引机车之间联系时:

《技规》360条:双机牵引本、补机使用联系用鸣笛。含列车起动、升(降)弓、开(关)汽鸣笛信号。

进入北京城区禁止鸣笛范围内,双机牵引一律改用机车电话或电台联系。联系办法:

1)列车起动信号:

本务司机:“xx次列车起动”;重联机车:“xx次列车起动”

2)开(关)汽信号:

本务司机:“xx次补机开(关)汽”;重联机车:“xx次补机开(关)汽,柴油机转速xx专(电压xx、电流xx)”

3)升(降)弓信号

本务司机:“xx次补机升(降)弓”;重联机车:“xx次补机升(降)弓完毕”。

14.遇巡道员、道口看守员、桥梁巡守员等显示的“正常信号”时:

《技规》360条:复示信号:鸣笛一短声。

改为:遇巡道员、道口看守员、桥梁巡守员等显示的“正常信号”时,不鸣笛回示。

15.自动闭塞区间通过信号机前停车时:

《技规》235360条:自动闭塞区间,通过信号前停车,能继续运行时,使用无线电话通知运转车长,同志不到时鸣笛一长声通知运转车长。

改为:停车不鸣笛。

一、对以下情况的鸣笛予以控制

1.接近“鸣笛标”时,由司机控制鸣笛

《技规》360条:列车接近鸣笛标、曲线、道口、隧道、桥梁时鸣笛一长声。

机车许愿借鉴鸣笛标、曲线、道口、隧道、桥梁时,在了望条件和线路正常情况下可不鸣笛;需要鸣笛示警的,由司机根据情况鸣笛。

2.使用召集信号时

《技规》360条:要求防护人员撤回时,鸣笛三长声。

改为:召集运转车长等防护人员撤离时,有无线电台的使用无线电台联系;没有无线电台的鸣笛召集。

一、设计行车安全的鸣笛规定,予以保留

1.列车接近行人、道口、作业标或遇天气不良时:

《技规》360条:列车接近行人、作业标、施工地点或遇天气不良时鸣笛长一声。

2.双线交会旅客列车时:

《技规》359条:双线交会旅客车一律鸣风笛。

3.段内动车和机车制动机试验时:

《技规》360条:试验制动机开始减压时鸣笛一短声;试验制动机缓解时,鸣笛二短声。

4.要求司机鸣笛时:

《技规》361条:调车人员要求司机鸣笛时,司机按《技规》规定执行不便。

5.拧紧手制动机信号:

《技规》360条:拧紧手制动机信号:三短声。

6.紧急停车信号:

《技规》360条: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发现邻线发生障碍、向临线上运行的列车发生紧急停车信号时,鸣笛连续短声。

7.北京城区限制鸣笛区域内,遇有危及行车、人身、交通安全的紧急情,应按规定鸣笛。但司机须将鸣笛地点、原因、时间、次数等情况如实记录,腿勤时向机车调度员汇报,机车调度员应及时做好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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