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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2004-04-27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19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1998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1998年,北京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继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市管理,加大防治大气污染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环境状况

    1.大气环境

    1998年,北京地区年平均气温13.2oC,比常年高1.2oC;降雨量731.7毫米,比常年平均值多101.7毫米;烟雾日76天,其中大雾日26天;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稳定类型天气出现频率为40.4%

    1998年城近郊区非采暖期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分别为34842122微克/立方米和2.6毫克/立方米。采暖期大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明显高于非采暖期,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分别为431252201微克/立方米和4.4毫克/立方米,均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见表1)。远郊区县各项污染物指标明显低于市区(见表2)。

    1997年相比,大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下降了4%,总悬浮颗粒物上升了1.9%,氮氧化物上升14%

     1 1998年北京市区大气质量状况 

污染物

总悬浮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

地区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微克/立方米)

(毫克/立方米)

  

非采暖期

采暖期

非采暖期

采暖期

非采暖期

采暖期

非采暖期

采暖期

定陵

171

217

16

68

21

36

1.1

1.3

车公庄西路

424

482

49

320

213

341

3.4

4.6

前门东大街

355

485

54

309

180

274

3.2

5.3

东四六条

378

438

52

351

104

206

3.1

6.7

天坛公园

295

393

38

234

104

160

2.4

4.7

奥体中心

281

348

22

130

80

148

2.2

3.2

农展馆

300

406

33

199

100

153

1.8

3.0

石景山古城

403

463

44

218

74

123

2.4

3.2

城近郊区

348

431

42

252

122

201

2.6

4.4

国家二级标准(日均值)

300

150

100

4

 

注:定陵为清洁对照点;车公庄和前门两个监测子站位于交通路口,主要监测交通环境状况;其他各子站分别代表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的环境状况。

2 北京市远郊区县大气质量状况

单位:微克/立方米

污染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区县

非采暖期

采暖期

非采暖期

采暖期

大 兴

26

218

84

104

通 州

12

90

52

88

昌 平

39

176

121

130

门头沟

74

147

86

100

顺 义

10

86

41

79

房 山

12

106

38

96

延 庆

11

64

27

72

平 谷

10

115

58

104

密 云

10

48

22

35

怀 柔

12

30

46

50

远郊平均

22

106

56

85

清洁对照点

10

66

35

36

   

1998年,由于机动车继续以较大幅度增长,达到135万辆,交通环境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污染严重(见表3、图1),主要交通干线和路口的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常年超过国家标准。

     

 

3 1998年北京市交通环境污染情况

单位:毫克/立方米

项 目

二环内

三环内

规划四环

四环路外

NOX年日均值

0.220

0.219

0.197

0.124

 

CO年日均值

8.4

 

 

 

 

7.3

 

 

 

 

3.6

 

 

 

 

 

 

 

     

998年城近郊区降尘量为15.2/月·平方公里,比1997年下降7.3%,其中春季最高,为21.3/月·平方公里。远郊十个区县年均降尘量为12.0/月·平方公里(见表4)。

    

4 1998年北京市大气中降尘量状况

     /月·平方公里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年均

城近郊区

21.3

13.2

13.2

13.1

15.2

远郊区县

16.9

10.4

10.1

10.6

12.0

清洁对照点

9.1

5.1

3.3

3.8

5.3

    

空气质量周报 在1997年试报基础上,1998228正式发布空气质量周报,公布的空气污染指数(API)有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5项指标。全年52周中,首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分别占2228周。空气污染级别分布情况

     2.水环境

   1)地下水

    1998年我市平原区地下水位总体呈上升趋势,潜水水位平均上升0.4,承压水水位平均上升0.65。城近郊区水位有所下降。地下水主要污染物为总硬度和硝酸盐氮。

   2)地面水

    河流 1998年共监测河流82条(段),总长2160公里。其中23条河段符合相应功能水体的水质标准,占监测总长度的42.38%。二、三类功能水体分别有27.8% 42.9%的河段不达标,四类功能水体有92.3%的河段不达标;五类功能水体全部不达标(见图3)。在五大水系中,潮白河水系水质较好,北运河水系污染最重。

    河流污染属有机污染型,主要污染物是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和石油类。

    水库 1998年共监测水库17座,总库容72.52亿立方米,9座水库的水质符合相应功能水体的水质标准, 占监测总库容的65.94%,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的水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标准。水库的主要污染物是总氮。

    湖泊 1998年共监测湖泊19个,总容量1020.43万立方米,有5个湖泊的水质符合相应功能水体的水质标准,占监测湖泊容量的52.95%。湖泊的主要污染物是总氮、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

   3)城市污水

    1998年,城近郊区日排污水量258.21万吨,其中生活污水135.26万吨,占52.38%;工业污水105.75万吨,占40.96%;冷却水17.20万吨,占6.66%

    3.声环境

    1998年噪声达标区面积进一步扩大,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有所下降,交通噪声基本持平。区域环境噪声城区高于近郊区,交通噪声“内低外高”趋势明显,远郊区县的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均低于城近郊区。

   1)区域环境噪声

    1998年,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面积388平方公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比1997年下降0.3分贝;其中城区和近郊区分别为55.454.2分贝。与1997年相比,城区下降了2.0分贝,近郊区上升了0.3分贝。远郊区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1分贝,与上年持平。

   2)交通噪声

    建成区道路平均车流量为每小时3670辆,比1997年增加168辆;建成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71分贝,与上年持平。城区为68.3分贝,近郊区为72.4分贝,分别比上年下降0.1分贝。近郊区比城区高4.1分贝,“内低”趋势明显。远郊区道路平均车流量为911/小时,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5分贝,比上年下降2.2分贝。

    4.固体废弃物

    1998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3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949万吨,排放量15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6.8%。历年累计堆存量达11475万吨,占地面积375万平方米。全市清运生活垃圾495万吨,比上年增加0.8%;清运粪便282万吨,比上年增加1%

    5.工业污染

    1998年环境统计共调查工业企业1295个,其中包括污染严重的148个乡镇企业。

    统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耗煤量为1998.76万吨,其中原料煤消耗量845.68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为3227.4亿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19万吨,烟尘排放量7.85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2.04万吨。

    统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4196万吨,比上年减少9.5%, 其中区县属以上工业企业排放33581万吨,占98.2%。工业废水处理量84280万吨,工业废水处理率93.5%,比上年增长1.6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为24168万吨,达标排放率为70.7%,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见表5

5 1998年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吨

化学耗氧量

49301.21

石油类

773.09

挥发酚

12.32

氰化物(以游离氰根计)

10.62

汞及其化合物

0.00

镉及其化合物

0.03

六价铬化合物

0.55

0.10

0.63

悬浮物

18498.25

  

6.污染事故

    1998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建设

    1998年加强了环境建设,用于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燃气和集中供热等环境建设投资达50亿元。

    全年新发展燃气用户10.79万户,其中天然气用户6.67万户,煤气用户4.1万户,城市居民炊事气化率达95.4%;全市集中供热面积累计达9102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35.4%

    1998年市区植树185万株,种草120万平方米,栽种宿根花卉100余万株;新增公共绿地538公顷,其中道路绿化完成了白颐路、崇外大街、北苑路、亮马桥路、八大处路等10余条20公里的建设任务。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4.91%,人均公共绿地8.18平方米。

    城市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北神树、安定垃圾卫生填埋场在1997年正式投产的基础上,1998年运转正常,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38.5%提高到45.8%,垃圾处理率由60.5%提高到67.4%。城近郊区新建密闭式清洁站25座,使全市密闭式清洁站总数达745座,四个城区全部实现了垃圾收运密闭化。道路清扫面积达5168万平方米,其中机扫面积2060万平方米,机扫率占40%

    1998年市政府拨款6800多万元,保证了高碑店、北小河、方庄、酒仙桥等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城市污水日处理量为57.7万吨/天,城市污水处理率为22. 38%

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1.大气污染防治

    1998年,市政府将防治大气污染作为15项重点工程之一,加大治理力度。为控制煤烟型污染,积极开展无燃煤区建设,无燃煤区内不再批准建设燃煤炉灶。在市区和远郊城镇强制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加强对售煤和用煤单位的监督检查,基本完成了推广使用优质煤200万吨的任务。取缔了三环路以内露天烧烤摊点6000个。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颁布了相当于欧洲90年代初的新标准。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测,全年共路检5.51万辆,抽检4.99万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年底已有3.8万辆超过使用年限的车报废,其中1.4万辆是污染严重的“面的”,约有4000辆在首钢“火化”。同时,对施工工地要求采取围挡、路面硬化、洒水、密闭运输、禁止凌空抛撒等措施,不达标的限期治理直至停工整顿,以减少扬尘污染。

    1998年末,经国务院批准,市政府采取了控制煤烟型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和扬尘污染18项紧急措施,在中央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至1999215,圆满完成了治理任务,基本遏制大气污染加重的势头。

    2.饮用水源保护

    1998年,为防止游人下水污染饮用水源,加强了对密云水库的巡查,密云、怀柔水库周围又建成了8公里护网,护网总长已达17.5公里。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源防护区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对防护区内的30余个汽车修理厂进行了执法检查,处罚了一批违章项目。9个区县完成了地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3. 开展城市水系整治,控制地面水污染

    为加强地面水管理,市政府批准了北京市地面水体功能区划和《北京市海河流域防治规划》。1998年按计划完成了城市中心区水系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其中长河、双紫支渠、京密引水渠昆玉段等河道的整治以及“六海”清淤护岸工程基本完成,水质有所改善。最终将使市区主要河湖达到水体功能标准,实现“水清、流畅、岸绿、通航”的目标。

    4.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和搬迁

    按照国务院《决定》“2000年,所有工业污染源都要达标排放”的要求,加强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在1997年完成518个污染源治理达标的基础上,1998年又完成312个。北京叉车厂、北京造纸厂等18个污染扰民严重的工厂、车间搬迁或停产。在化工、纺织、钢铁和酿造行业的20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并开始组织实施。

    首钢公司投资1.33亿元,完成了12项污染治理工程,西十地区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得到了进一步控制。燕化公司投资6000多万元,完成环保项目25项,改造了炼油污水处理设施,新建了火炬气回收装置,不仅减少了环境污染,还获经济效益上亿元。高井电厂投资3000多万元,完成了5-6号炉除尘器的改造,2根烟囱达标排放,不再冒浓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