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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1998年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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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耗氧量 |
493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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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77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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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 |
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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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物(以游离氰根计) |
1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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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及其化合物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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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及其化合物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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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价铬化合物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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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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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 |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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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物 |
18498.25 |
6.污染事故
1998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建设
1998年加强了环境建设,用于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燃气和集中供热等环境建设投资达50亿元。
全年新发展燃气用户10.79万户,其中天然气用户6.67万户,煤气用户4.1万户,城市居民炊事气化率达95.4%;全市集中供热面积累计达9102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35.4%。
1998年市区植树185万株,种草120万平方米,栽种宿根花卉100余万株;新增公共绿地538公顷,其中道路绿化完成了白颐路、崇外大街、北苑路、亮马桥路、八大处路等10余条20公里的建设任务。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4.91%,人均公共绿地8.18平方米。
城市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北神树、安定垃圾卫生填埋场在1997年正式投产的基础上,1998年运转正常,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38.5%提高到45.8%,垃圾处理率由60.5%提高到67.4%。城近郊区新建密闭式清洁站25座,使全市密闭式清洁站总数达745座,四个城区全部实现了垃圾收运密闭化。道路清扫面积达5168万平方米,其中机扫面积2060万平方米,机扫率占40%。
1998年市政府拨款6800多万元,保证了高碑店、北小河、方庄、酒仙桥等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城市污水日处理量为57.7万吨/天,城市污水处理率为22. 38%。
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1.大气污染防治
1998年,市政府将防治大气污染作为15项重点工程之一,加大治理力度。为控制煤烟型污染,积极开展无燃煤区建设,无燃煤区内不再批准建设燃煤炉灶。在市区和远郊城镇强制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加强对售煤和用煤单位的监督检查,基本完成了推广使用优质煤200万吨的任务。取缔了三环路以内露天烧烤摊点6000个。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颁布了相当于欧洲90年代初的新标准。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测,全年共路检5.51万辆,抽检4.99万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年底已有3.8万辆超过使用年限的车报废,其中1.4万辆是污染严重的“面的”,约有4000辆在首钢“火化”。同时,对施工工地要求采取围挡、路面硬化、洒水、密闭运输、禁止凌空抛撒等措施,不达标的限期治理直至停工整顿,以减少扬尘污染。
1998年末,经国务院批准,市政府采取了控制煤烟型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和扬尘污染18项紧急措施,在中央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至1999年2月15日,圆满完成了治理任务,基本遏制大气污染加重的势头。
2.饮用水源保护
1998年,为防止游人下水污染饮用水源,加强了对密云水库的巡查,密云、怀柔水库周围又建成了8公里护网,护网总长已达17.5公里。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源防护区加油站监控系统建设,对防护区内的30余个汽车修理厂进行了执法检查,处罚了一批违章项目。9个区县完成了地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3. 开展城市水系整治,控制地面水污染
为加强地面水管理,市政府批准了北京市地面水体功能区划和《北京市海河流域防治规划》。1998年按计划完成了城市中心区水系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其中长河、双紫支渠、京密引水渠昆玉段等河道的整治以及“六海”清淤护岸工程基本完成,水质有所改善。最终将使市区主要河湖达到水体功能标准,实现“水清、流畅、岸绿、通航”的目标。
4.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和搬迁
按照国务院《决定》“2000年,所有工业污染源都要达标排放”的要求,加强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在1997年完成518个污染源治理达标的基础上,1998年又完成312个。北京叉车厂、北京造纸厂等18个污染扰民严重的工厂、车间搬迁或停产。在化工、纺织、钢铁和酿造行业的20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并开始组织实施。
首钢公司投资1.33亿元,完成了12项污染治理工程,西十地区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得到了进一步控制。燕化公司投资6000多万元,完成环保项目25项,改造了炼油污水处理设施,新建了火炬气回收装置,不仅减少了环境污染,还获经济效益上亿元。高井电厂投资3000多万元,完成了5-6号炉除尘器的改造,2根烟囱达标排放,不再冒浓烟。
5.噪声治理
1998年,建成区新建环境噪声达标区23.1平方公里,使达标区面积达302.9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由57.4%提高到62.0%。
6.治理“白色污染”
1998年继续坚持以“回收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实施《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关于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型塑料袋的通告》的要求。7个塑制餐具生产厂家共同成立了回收办公室,设立了11个回收站,投资610万元建设了再生处理厂。1998年一次性塑制餐具的回收率59.7%。为禁止超薄塑料袋的流通,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使“白色污染”得到了一定控制。
7.生态保护
农村生态保护 1998年全市共有耕地34.11万公顷,比上年减少1400公顷。全市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7万公顷,绿色食品产量达1.25亿公斤。全年有25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证书,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达94个。超额完成了削减农药施用量1%的任务。对10个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粪便进行了综合治理。
自然保护 1998年完成了《北京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全市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582.96平方公里。
全市共有陆生脊椎动物420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65种,市级重点保护动物168种。已建珍稀濒危动物人工繁殖场4个,珍稀植物引种栽培场2个。
环境保护工作
1.组织制定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
1998年北京被国家确定为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城市,市政府换届后,将环境保护作为政府的一项突出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内容包括环境目标,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资金计划等。经专家论证,市长办公会通过,由市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共同上报国务院。同时,按照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的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目标和对策》确定的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1999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以清洁优美的环境迎接建国50周年;2000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非采暖期的空气质量、城市中心区地面水环境基本达标;2002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2.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998年,对占全市污染负荷80%的210家排污大户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对持证企业要求规范排污口,设立标识牌,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和COD监测仪器,为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创造了条件。各级环保部门严把审批关,在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批中,坚持“以新带老,总量减少”的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权,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1998年全市COD排放量削减了4.1万吨,二氧化硫和烟尘分别削减了4.8万吨和8.7万吨。
3.加强法制建设
为适应环境管理的需要,1998年北京市制定了《低硫优质煤及制品标准》、《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防盗报警器控制标准》等4个标准和《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办法》。
市、区县环保部门严格执法,对违反环保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199份,并重点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4.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
1998年以“还首都一片蓝天”为主题,开展了“’98京都大地环保行”活动。12家新闻单位走访了11个区县,行程1500多公里,采访了40个单位,共发稿160篇(条)。配合空气质量周报的发布,各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发稿400多篇(条),在全市形成了保护环境,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舆论氛围。
紧急措施实施后,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了环保宣传力度。《北京日报》出版了“特刊”,并增印了5万份。各新闻媒体还开辟固定栏目,进行专题或追踪报道,使紧急措施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
5.来信来访
1998年,环保部门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67件,处理率100%。收到群众来信、来电7835件,来访601批1016人次,合计8436件,比上年增加了17.9%。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噪声污染问题的4718件,占55.9%;大气污染的为2830件,占33.6%;水污染的344件,占4.1%;固体废物污染79件,其他465件。
6.环境科研和监测
1998年,环保系统获国家环保总局科技进步奖1项,市科委科技进步奖3项。完成了城市污水污泥生产有机复合肥示范工程研究、城市污水水解好氧生物处理工艺示范工程研究、工业废水总程平衡治理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开展了北京市“蓝天工程”¾ 能见度影响因素和改善途径研究、北京市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方案研究、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管理规划及实施方案研究、北京城近郊区空气污染预测预报研究等重大科研项目。
监测工作突出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思想,扩大监测覆盖面,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向领导和各级管理部门提供环境监测数据近6万个,并对新增监测子站进行了选点调查工作。
7.环保产业
完成了北京市环保产业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规范了环保产品市场,组织专家对7项环保产品进行了认定;对2家申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进行了资格评审;对3个环境标志产品进行了初审。
8.国际交流与合作
利用法国政府贷款320万美元扩建北京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项目,取得重大进展,1999年将正式启动。中国-挪威清洁生产第二期合作项目全面实施,包括清洁生产培训、清洁生产政策及评估指标研究等内容。
世行贷款北京环境一期15个项目,已基本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二期项目争取贷款2亿美元,正在进行项目准备工作。利用亚行贷款1.57亿美元的北京环境改善项目进展顺利,陕甘宁天然气市内输配系统部分建成投入使用;华能北京供热厂市区供热管网项目已完成大部分热水、蒸汽管网建设,密云、怀柔水库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完成70%的工作量。
注:1.公报中有关数据与资料由市统计局、地质矿产局、公用局、房屋土地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局、园林局、水利局、林业局、气象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安交通管理局等单位提供。
2.本市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3.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分级标准(GB38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