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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1997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1997年北京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和北京市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积极推进两上“根本性转变”,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1997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07.45亿元,比上年增长9.5%;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8%。由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状况稳定。
环境状况
1、大气环境
1997年,北京地区年平均气温13.1℃,比常年高1.1℃;降雨量529.0毫米,比常年平均值少101毫米;烟雾日110天,其中大雾日22天;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稳定类型天气出现频率为43.8%。与1996年相比,大气各项污染指标略有上升。从总体上看,市区污染重于远郊区县;采暖期污染重于非采暖期。
1997年城近郊区非采暖期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分别为340、40、99微克/立方米和2.3毫克/立方米,基本达到国家标准。采暖期大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明显高于非采暖期,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分别为441、269、191微克/立方米和4.4毫克/立方米,均超过国家标准(见表1)。远郊区县各项污染物浓度明显低于市区(见表2)。
表1 1997年北京市区大气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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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地区 |
总悬浮颗粒物 (微克/立方米) |
二氧化硫 (微克/立方米) |
氮氧化物 (微克/立方米) |
一氧化碳 (毫克/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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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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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陵 |
174 |
195 |
10 |
46 |
23 |
40 |
0.9 |
1.4 |
|
车公庄西路 |
387 |
515 |
48 |
375 |
181 |
321 |
3.0 |
5.4 |
|
前门东大街 |
352 |
450 |
50 |
341 |
151 |
278 |
3.1 |
5.4 |
|
东四六条 |
315 |
481 |
50 |
332 |
95 |
220 |
2.7 |
6.4 |
|
天坛公园 |
313 |
408 |
27 |
182 |
78 |
132 |
2.0 |
6.4 |
|
奥体中心 |
301 |
393 |
12 |
140 |
53 |
124 |
1.7 |
3.3 |
|
农展馆 |
294 |
367 |
39 |
235 |
79 |
120 |
1.5 |
2.3 |
|
石景山古城 |
417 |
472 |
55 |
280 |
57 |
144 |
2.1 |
3.6 |
|
城近郊区 |
340 |
441 |
40 |
269 |
99 |
191 |
2.3 |
4.4 |
|
国家二级标准 |
300 |
150 |
1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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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定陵为清洁对照点;车公庄和前门两个监测子站位于交通路口,主要监测交通环境状况;其他各子站分别代表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的环境状况。
表2北京市远郊区县大气质量状况
单位: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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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
N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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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非采暖期 |
采暖期 |
|
大 兴 |
30 |
126 |
50 |
84 |
|
通 县 |
12 |
84 |
41 |
65 |
|
昌 平 |
39 |
139 |
103 |
108 |
|
门头沟 |
26 |
177 |
81 |
100 |
|
顺 义 |
10 |
85 |
32 |
58 |
|
房 山 |
16 |
76 |
40 |
65 |
|
延 庆 |
22 |
56 |
3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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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谷 |
11 |
107 |
48 |
68 |
|
密 云 |
8 |
59 |
20 |
47 |
|
怀 柔 |
20 |
20 |
34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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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对照 |
14 |
50 |
29 |
29 |
|
远郊平均 |
19 |
92 |
46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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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我市机动车继续增长,交通环境中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污染严重(见表3、图1)。
表3 1997年北京市交通环境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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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二环内 |
三环内 |
规划四环 |
四环路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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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x年日均值 |
0.205 |
0.190 |
0.177 |
0.112 |
|
CO年日均值 |
6.8 |
6.1 |
3.3 |
|
1997年城近郊区降尘量为16.4吨/月.平方公里,比1996年上升11.6%,其中春季最高,为18.8吨/月.平方公里。远郊10个区县的平均降尘量为12.1吨/月.平方公里(见表4)。
2、水环境
(1)地下水
我市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为24.5亿立方米,1997年实际开采量约28亿立方米,超采3.5亿立方米。平原地下水位总体呈下降趋势,局部地区水位有小幅度上升。地下水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硬度、硝酸盐氮和溶解性总固体。地下水位下降漏斗面积为1017平方公里。
(2)地面水
1997年由于降水量低于往年,地表径流补给少,河流水质污染有加重趋势,丰期水质好于枯水期。多数河流污染程度虽无明显变化,但部分河段污染指数有所上升。主要污染物是高猛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和油类。
1997年共监测河流78条段,总长2153.6公里。其中清洁河流条(段),占实测河段长度的43.6%,比1996年下降了6.3%;重度和严重污染的河流34条(段),占28.36%,比1996年上升了2.91%(见表5、图2)
表5 北京市河流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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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监测河段 |
清洁河段 |
轻度污染 |
中度污染 |
重度污染 |
严重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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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条) |
78 |
22 |
18 |
5 |
15 |
19 |
|
长度(km) |
2153.6 |
938.9 |
517 |
87 |
180.2 |
430.5 |
|
比例(%) |
100 |
43.6 |
24.0 |
4.04 |
8.37 |
19.99 |
1997年监测水库17座,总库容72.52亿立方米,水质清洁的12座,占监测库容的66.68%;轻度污染的5座,占监测库容的33.32%。主要饮用水源密云水库、怀柔水库、京密引水渠水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1997年共监测湖泊9个,总容量1020.43万立方米,水质清洁的9个,总容量735.34万立方米,占监测湖泊容量的72.06%;轻度污染的8个,占23.74%;中度污染的2个,占4.19%。
(3)城市污水
1997年,城近郊区日排污水量250.02万吨,其中生活污水134.29万吨,占53.71%;工业污水106.41万吨,占42.56%;冷却水9.32万吨,占3.73%。
3、声环境
1997年噪声达标区面积进一步扩大,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有所下降,交通噪声基本持平。区域环境噪声城区高于近郊区,交通噪声近郊区高于城区。
(1)区域环境噪声
1997年,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面积388平方公里,平均等效声级为54.8分贝,比1996年下降0.7分贝;其中城区和近郊区分别为57.4和53.9分贝,与1996年相比,城区上升0.5分贝,近郊区下降1.2分贝。
(2)交通噪声
建成区道路平均车流量为3502辆/小时,平均每小时比1996年增加458辆;建成区道路平均交通噪声为71分贝,与上年持平。城区68.4分贝,比上年下降0.4分贝,近郊区为72.5分贝,上升0.2分贝,近郊区比城区高4.1分贝,“内低”趋势明显。远郊区道路平均车流量为878辆小时,平均每小时比1996年增加了18辆;平均交通噪声为70.7分贝,比上年增长0.6分贝。
4、固体废弃物
1997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32.27万吨,历年累计堆存量达11594.65万吨,占地面积291万平方米。全年清运生活垃圾460.5万吨,比上年增加1.7%;清运粪便278万吨,比上年增加3.7%。
5、工业污染
1997年环境统计范围扩大,将乡镇中污染严重的17个行业纳入,共汇总工业企业1345个单位,其中包括污染严重的170个乡镇企业。统计范围比1996年扩大24.2%。
统计范围内工业企业耗煤量为2149.04万吨,其中原料煤消耗量848.14万吨,燃料油152.38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为3399.4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8.47万吨。
统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7786.0万吨,比上年增加了0.6%。工业废水处理量84883万吨,工业废水处理率为91.9%,比上年增长3.9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为25246.3万吨,达标排放率为66.8%,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为88.6。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见表6。
环境统计范围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132.65万吨,其中危险废物25960吨;综合利用量为791.03万吨,其中危险废物22711吨,综合利用率为69.8%。
表6 1997年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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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耗氧量 |
69536.89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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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799.93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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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 |
16.7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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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物(以游离氰根计) |
11.0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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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及其他合物 |
0.02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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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及其化合物 |
0.1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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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价铬化合物 |
0.55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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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 |
1.05吨 |
|
铅 |
0.96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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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物 |
30935.36吨 |
6、污染事故
1997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建设
1997年加强了环境建设,用于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燃气和集中供热等环境建设投资达39.4元。
投资30亿元建设的陕甘宁天然气进京管线工程完工,并完成部分市内管线配套工程。由于陕甘宁天然气进京,1997年是历年燃气用户发展最快的一年。全市新发展燃气用户9.6万户,使燃气用户达到228.6万户,城市气化率达945;高碑店热电厂建成投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80万平方米,全市集中供热面积突破80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34.5%。
1997年市区植树219万株,种草179万平方米,栽种宿根花卉103万株;完成了京昌路、阜外大街、朝内大街、土城北路、惠新西街等近20条道路的绿化美化工程,发展隔离片林7000多亩,新增绿地577公顷,城市绿化履盖率达到33.4%,人均公共绿地7.2平方米。郊区增加林地面积3.4万公顷,全市林木履盖率达到38.3%。
城市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阿苏卫垃圾填埋厂运转正常,北神树、安定垃圾卫生填埋场正式投产使用,马家楼和小武基转运站和南宫堆肥厂基本完成,并投入试运行。1997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由22 %提高到38.5 %,垃圾处理率从46.7 % 提高到60.5 %。高碑店粪便处理厂建成,使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实现零的突破。新建密闭式清洁站48座,全市密闭式清洁站总数达672座;道路清扫面积达4910万平米,比上年增长5.3%,其中新增机扫面积500万平方米,机扫面积达1901万平方米,机扫率为38.7%。
1997年投资5653万元,保证了高碑店、北小河、方庄、酒仙桥等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城市污水日处理量为55.1万吨/天,城市污水处理率为22.04%。
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1、大气污染防治
1997年以防治大气污染为重点,加大治理。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自6月1日起,城近郊298个加油站禁止销售含铅汽油,在全国率先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到1997年底,全市加油站全部改用无铅汽油,为安装机外净化器进一步控制尾气污染创造了条件。同时,加强汽车初检、年检、路检和抽检,完成路检4.41万辆、抽检5.63万辆的任务。全市有1321台锅炉更换了高效除尘器或安装脱硫装置,790台供暖锅炉采取了变频调速、分时供暖等节能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石景区污染治理进展顺利,首钢公司、高井电厂、现代建筑材料公司和燕山水泥厂等完成了重点治理项目。
2、饮用水源保护
市政府投资280万元,在密云水库建成8公里围网,建立了遥控监视系统;按期完成第八水厂核心区内380余个墓穴、一个猪场的搬迁任务,关停酸洗车间一个。市政工程总公司完成了第三水厂防护区内远大路和闵庄路污水干线的建设,海淀区政府完成了第三水厂防护区污水管网支、户线的规划,新铺设污水支、户线1600米,解决了十几个单位的污水排放问题。
3、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和搬迁
1997年市属工业污染源有223项通过治理或加强管理实现了达标排放,其中沥青混凝土厂等15个污染扰民严重的工厂、车间搬迁或停产。完成了区县及乡镇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239项。
首钢公司投资1.18亿元,完成了45项污染治理工程。华北电管局投资8000多万元,完成了第一热电厂和高井电厂的除尘器改造,安装了静电除尘设备,高井电厂一号烟囱已不冒浓烟。燕化公司投资2000万元,对炼油、橡胶污水处理场进行改造,使污水处理能力由每小时700吨提高到1500吨,出水合格率由81.79 % 提高到97.98 %。市化工总公司在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投资2431万元进行治理,保证了限期治理项目的完成。
4、噪声治理
1997年,市区新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39平方公里,使建成区噪声达标区面积达280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由50.3%提高到57.4%。
5、治理“白色污染”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白色污染”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确定了回收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市环保局和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决定以塑料餐盒为突破口,辅以必要的经济、行政措施,从源头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生产厂家组织进行回收,9月份通告实施以后,塑料餐盒回收情况良好,并开始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袋,为解决困扰多年的白色污染探索了一条新路。
6、自然生态
1997年全市共有耕地34.25万公顷,比上年减少1561公顷。对11个绿色食品基地进行了环境评价,全市绿色食品基地面积达16万亩,又有30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证书,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达85个,全市生物防治面积扩大3300公顷,农药施用量减少了1%,大兴和密云两个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县大部分工程项目已经完成;平谷、延庆两县农业生态示范区开始建设;怀柔县被批准为市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县。11个区县设立了27个土地开发试点,完成开发复垦土地20256亩;完成小流域治理面积285平方公里。
全市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市级森林4个,总面积28627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面积5853.3公顷。另外还建有市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7个。全市共有陆生脊椎动物420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65种,市级重点保护动物168种。1997年,共查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案件40起,其中重大案件24起,接收群众上交、救护的病伤野生动物60只,举行3次猎隼等放飞活动,放飞79只。
环境保护工作
1、认真落实力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国家环保局、监察部通知精神,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联合发出通知,并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特点认真进行自查。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多次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领导小组邀请部分特约监察员,对海淀区政府、化工集团和机械局进行了重点抽查。检查结果表明,多数区县、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决定》,态度认真,效果较好。
2、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997年,对占全市污染负荷80%的200多家排污大户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核定排污总量,为发放排污许可证作了大量准备工作。环保部门严把审批关,对新、改、扩建项目按照以新带老,总量减少的原则,坚持三不准,即不符合首都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不准立项,未经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不准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准投入生产或使用。严格执行“三同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权,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
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1997年全市COD排放量削减了2.86万吨,二氧化硫和烟尘分别削减了1.9和5.1万吨。
3、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源调查
按照国家环保局、农业部、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市乡镇企业局组织各区县开展了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源调查。共调查14个县(区)的7292个乡镇工业企业,基本摸清了乡镇工业污染源的现状。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乡镇企业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3.38万吨,占全市工业的68.1%;烟尘10.27万吨,占44.6%;COD3.75万吨,占33.7%;二氧化硫4.64万吨,占17.4%。
4、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
1997年以“保护水资源,珍惜生命线”为主题,开展了“’97京都大地环保行”活动。市属8家新闻单位,7天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