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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加强汛期环境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2008-06-06

为落实市政府防汛工作要求,近期,市环保局对全市汛期水环境监督管理作出部署,要求各区、县环保局对辖区内重点部位和污染事故防范重点单位进行严格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等敏感水域的环境监管,落实责任,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汛期水环境安全。
    检查重点是:一、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防护区内一切可能造成污染的单位;二、奥运场馆周边水域汇水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三、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和产生、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场所;四、各类油库、加油站;五、尾矿库(坝)、黄金及其他有色金属选矿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物处置场和岸边堆积物;六、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贮存池等隐患部位;七、其他由于雨(洪)水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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