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 > 生态保护 > 相关文件 > 相关文件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


  2008-05-16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813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

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

指标(修订稿)》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生态区(县)建设工作,现将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我市的生态创建工作。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浏览数:689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83564号
版权所有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邮编:100044
建议分辨率采用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