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6〕195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会同市水务局等部门对“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1998年市政府批准实施)中的部分河道(水库)水体功能和执行的水质标准进行了调整,此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现将调整情况通知你局,请你局根据调整后的水体功能和执行标准,在进行水环境质量评价、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审批与管理等项工作中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情况表
二〇〇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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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系 |
水体名称 |
原水体功能 |
原水质分类 |
调整后的水体功能 |
调整后的水质分类 |
所在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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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河水系 |
1、大宁水库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Ⅳ |
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调蓄水库 |
Ⅲ |
房山区、丰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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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运河水系 |
2、丰草河(程庄子~凉水河上段) |
农业用水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
Ⅴ |
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Ⅳ |
丰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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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永定河引水渠上段(三家店~罗道庄)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Ⅱ |
工业供水和城市景观用水 |
Ⅲ |
门头沟区、石景山区、海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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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京密引水渠昆玉段(团城湖南闸~罗道庄)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
Ⅱ |
城市景观用水 |
Ⅲ |
海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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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白河水系 |
5、白河下段(密云水库出库~河槽村) |
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
Ⅱ |
地下饮用水源补给区 |
Ⅲ |
密云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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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潮河下段(密云水库出库~河槽村) |
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
Ⅱ |
地下饮用水源补给区 |
Ⅲ |
密云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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