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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核查


  2008-05-09

在延庆县通过国家生态县市级预验收后,按创建工作程序要求,5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组织专家对延庆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进行了技术核查。北京市环保局的有关领导参加了技术核查。
    核查组听取了延庆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县创建工作的情况介绍,观看了创建专题片,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现场考察了创建工作的部分重点项目、生态建设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并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了民意抽样调查。通过对延庆县创建国家生态县的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的核查,核查组认为:延庆县坚持生态立县的方针,努力弘扬生态文化,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创建国家生态县档案齐全、资料完整、数据可靠,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要求,具备了申请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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