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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达国Ⅳ标准轻型汽车目录的汇编


  2008-03-11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达国Ⅳ标准轻型汽车目录的汇编

 

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我市已于200831对轻型汽油车开始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按照规定,自200831日起,我市对未达到国Ⅳ标准的轻型汽车不再办理环保登记手续。为便于管理查询,我局将200831日前发布的达国Ⅳ标准轻型汽车目录汇编如下。

 

附件:达国Ⅳ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带OBD)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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