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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举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报告会


  2008-03-19

2008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3月17日,市环保局举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报告会,全国人大环境资源与保护委员会法案室孙佑海主任应邀为全市环保系统做报告,他介绍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背景、十个方面重点内容,详细解释了全部条文及变化。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各直属单位负责人、部分技术人员和各区县环保局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报告会。   
    周扬胜副局长主持了报告会,他强调,全市环保系统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准确把握;各部门要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梳理本部门的职责;同时进一步推进五大水系的治理工作;积极向企业宣传水污染防治法,督促其自觉守法;各区县环保局的法制机构要继续加强服务,及时总结和归纳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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