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8〕88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对在用柴油车排放治理产品进行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通告要求,我市开始对旅游、省际客运、城市保障货运和建筑工程运输黄标车进行治理。为保证在用柴油车排放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参照国际经验,我局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开展了一系列科研示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北京市汽车研究所出台了《北京市在用柴油车排放改造治理实施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确定了柴油车治理技术路线、产品评价方法等,将对指导我市柴油车治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发挥重要作用。我局于去年12月将《技术指南》予以公布,并要求凡今后参与我市在用柴油车治理的企业单位,须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对产品进行评价检验,合格的方可参与我市柴油车治理工作。为此,我局欢迎国内外相关企业单位积极参与我市环保治理工作。同时,我局不认证、不指定、不推荐产品。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刘嘉;
电话:010-68717229;
传真:010-6871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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