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办事大厅 > 内容管理

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型认定使用指南


[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型认定项目审批

[使用步骤]

  • 选择申请事项

    申报单位登录环保局官方网站“办事大厅”栏目,点击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型认定,查看申请细则后,点击“确认”按钮,可以申请或查询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型认定事项。

  • 项目申请

1)点击“申请按钮”,正确填写单位信息,所有项必须填写。

2)如具备项目申请证明资料电子版,需做为附件上传,包括:

l         在京销售的机动车:

1、提交在京销售车型申请。申请单位为汽车生产厂,代理申请的必须持有厂家的委托书;并填写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同时提供车型环保目录格式的word文档电子版一份;

2、车型已经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批准;

3、提交拟在京销售各车型的有效排放污染物测试报告。有效测试报告指当年或前一年有效,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同时承担机动车排放的检测单位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资质认可;除工况测试报告需要提交三台份以外,其他报告只提交一台份;进口车辆可以依据国内外的有效测试报告申办,国外测试报告要翻译成中文,将原文附后;重型汽油车、摩托车在申报时,除要提交工况法测试报告外,还需提交有效的耐久性测试报告;

4、排放控制系统及净化装置位置示意图,以及维护保养、使用说明;

5、承担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在京特约维修站名单。内容包括:维修站的法人、地址、邮编、电话;汽车改装厂如果选用底盘厂家的在京特约维修站,可在申请报告中注明。

l         其他初次领取北京牌证的机动车:

1、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2、经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的专门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我市新车标准的检测报告

3)网上提交

     申请单位确认申请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键,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北京市环保局。提交成功后,会提示项目提交成功。

4)审批结果

    申报被受理后,环保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结果将会通过下述方式通知申报者:

    • 网站通知:申报者登录系统查询项目审批状态
    • 电话通知:申报者在接到通知后,到北京市环保局全程办理窗口领取行政许可意见。 
    • 查询管理 

    申请提交后,申报者可进入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车型认定系统,点击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输入项目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验证码,点击查询键进行查询,查询出的项目会显示审批状态和项目信息。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83564号
版权所有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邮编:100044
建议分辨率采用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