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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和门头沟区拟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公示


  2008-03-12

北京市怀柔区和门头沟区申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已经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并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局长专题会审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对拟命名的 “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怀柔区和门头沟区2个区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网站(www.bjepb.gov.cn)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访和来电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时间:2008年3月12日2008年3月22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12369传真:010-6841383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环保局(信封注明生态示范区公示)
    邮政编码:100044
    电子邮件:shst@bjepb.gov.cn
    三、国家环保总局将同期设立受理电话和来信来访地址,并在国家环保总局政府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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