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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在用车:
1、 车辆车况基本符合出厂要求,排放控制装置完好,排放控制系统工作正常;
2、 没有未接受处理或未执行的机动车超标违法行为的记录;
3、经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的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北京市执行的相应机动车排放标准。
初次在京领取牌照车辆:
1、 机动车及其排放控制系统和装置与我市机动车环保目录一致;
2、 不在我市机动车环保目录上的,经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的专门机构进行车辆排放检测,符合北京市执行的相应机动车排放标准;
3、 国家规定的非免检车辆,经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排放检测,符合北京市执行的排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