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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电话:6845218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备案申请表。 2.法人执照复印件
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处置方案。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处置方案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时限:18个工作日。 三、告知
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1.备案回函材料完整、正确、有效。 2.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