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少一缕烟尘,多一分健康”环保有奖举报活动办法
  2009-04-06

为动员全社会监督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推进我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实现全年71%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决定,共同举办2009年“少一缕烟尘,多一分健康”环保有奖举报活动。通过新闻广播的广泛宣传和环保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增进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共同建设“绿色北京”。

活动办法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09年“少一缕烟尘,多一分健康”环保有奖举报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09461231

三、有奖举报受理范围和受理条件、方式

(一)受理举报范围

本次有奖举报活动受理以下四类污染我市大气环境行为的群众举报:

1.本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2.本市牌照柴油车尾气冒黑烟(不包括汽油车、军车、警车、特种车、黑牌车、外地车、农用车、摩托车);

3.本市民用、工业烟囱冒黑烟;

4.本市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餐饮单位油烟违规排放。

(二)受理条件

1.群众参加有奖举报活动须提供举报照片和相关信息。举报照片拍摄的应是在7天内(从拍摄日至发信邮戳日)发生的上述四类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照片不退回)。

2.举报施工工地扬尘的信息,除照片外还需提供准确的工程项目信息,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地点、甲方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及拍摄时间(年、月、日)。

3.举报柴油车冒黑烟的照片,需能清晰显示出汽车冒出的黑烟和车牌号码,并提供车辆类型(大客车、货车等)、拍摄地点及时间(年、月、日),举报公交车冒黑烟的还需提供被举报公交车的线路号。

4.举报烟囱冒黑烟的信息,除照片外还需提供冒黑烟烟囱相关的准确信息,包括:冒黑烟烟囱所属单位名称、地点及拍摄时间(年、月、日)。

5.举报餐饮单位油烟违规排放须提供餐饮单位门脸照片及排烟口照片各一张,排烟口的照片要能明显看出餐饮油烟。此外,还须提供该餐饮单位营业执照的核发机关、注册号、注册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餐馆的实际地址,注明照片的拍摄时间(年、月、日)。

6. 举报人须提供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或其它能够办理邮政业务的证件名称及号码、能够及时取得联系的方式。

活动举办单位对所有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7.不具备上述条件或无法识别、举报图片中被举报的主体影像不清晰、相关信息不全或信息不一致以及重复举报的为无效信息,不予受理,不回复。

(三)受理方式

本次有奖举报活动只受理通过信函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的举报,不受理电话、来访等其它方式的举报。

信函请邮寄至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投诉举报中心(地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邮编:100048),并在信封背面注明“有奖举报”字样;

市环保局网上举报请登www.bjepb.gov.cn,点击首页“有奖举报”栏目,按照提示完成举报。

四、奖励

依据有关法规和标准,环保部门对举报信息查证核实。经核查确属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每一条有效举报信息100300元税后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一)举报柴油车尾气冒黑烟的信息,经核查确属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每条有效举报信息100元奖励。

(二)举报施工工地扬尘、烟囱冒黑烟、餐饮单位油烟违规排放的信息,经核查确属违法行为,视违法行为对环境污染的程度,给予举报人每条有效举报信息200300元的奖励。

(三)多人对同一污染行为的举报,经核查确属违法行为的,按受理登记的时间顺序只给予最先举报的举报人奖励,奖励办法同上。

此活动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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