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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一般类)环保设施验收系统使用指南
[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一般建设项目验收管理,不包含电磁辐射项目和电磁感应类、核技术应用项目的验收审批。
[使用步骤]
申报单位登录环保局官方网站,点击“办事大厅”,选择“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进入到注册界面进行新帐户注册。系统将发出注册密码邮件至申报单位注册时填报的邮箱内,确认开通帐户。
经过“北京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项目,可以沿用原帐户及密码直接登录。
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1)选择操作类型,新填报项目申请,请选择“新申请”。
2)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提示提交文件。
第一步:上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Word文档)
第二步:根据项目审批时所提交的环评文件类型,上传竣工申请文件:
第三步:上传相关文件:如验收监测报告等(Word或Excel文件)
3)网上提交
建设单位确认申请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键,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北京市环保局。提交成功后,会提示项目成功,并显示一个项目查询编码,可供以后查询项目验收结果。
4)确认通知
环保局工作人员收到从网上提交的文件后,核对上传文档是否满足行政许可要求。材料申报核对无误后,全程办理窗口将发送项目接受电子邮件确认。申报单位收到通知后,携带纸质文件到北京市环保局全程办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若材料申报有问题,全程办理窗口将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申报者可根据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修改申报资料方法:
收取到项目退回邮件后,登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系统,在项目申请中,选择“已退回”类型,选择需要修改的项目,重新进行上传项目信息并提交。
5) 公示
申报被受理后,北京市环保局将在官方网站上将验收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并收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
点击进入验收前公示
6)验收结果
申报被受理后,环保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会通过下述方式通知申报者:
申报者登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系统,查询项目验收状态
申报者在接到通知后,到北京市环保局全程办理窗口领取行政许可意见。
申请提交后,申报者在“查询管理”中,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点击“搜索”键进行查询,搜索出的项目会显示许可状态和项目信息。
登录进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系统后,可以在“资料修改“中修改注册信息,默认不修改密码。如果需要修改密码,先单击密码修改栏的“□选择”,使其变为选中状态,在新出现的密码修改框输入原密码和新密码,保存后密码即被修改。密码区分大小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