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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在市环保局领导下,负责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机动车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市政府控制大气污染的相关措施;制定本市机动车排放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按环保目录对本市新增车辆进行审核,对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和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发放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检测场按照检测规范、排放标准对机动车进行定期排放检测;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道路检查、对外地进京车辆和群众举报冒烟车辆进行检查;采用遥感技术对机动车排放进行检测;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道路检查工作的考核;收集积累、分析研究机动车排放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根据市环保局的安排,负责组织实施在京销售车辆的生产一致性检查,为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中心党、政、工、团,人事、财务及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印制、管理、发放工作;负责全市机动车检测场尾气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

机动车排放检测科

主要职能:负责对全市机动车检测场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驻场环保员进行监督管理。

机动车排放监察科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区(县)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会同交警对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放情况和使用环保标志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入户抽查机动车施工机械排放情况;负责核查举报冒黑烟车辆。

机动车排放网络监控科

主要职能:依托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网络系统,负责对全市机动车检测场实时监控;通过固定、移动遥测系统,对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污染排放实时监控;对进京路口检查、检测情况实时监控;负责对机动车污染排放数据进行采集,汇总、整理、分析,为监督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机动车排放实验室

主要职能:承担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建成后负责对新车进行目录审核及生产一致性检查;负责组织实施排放实验;组织开展有关机动车排放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负责对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联系方式

电话:010-82636441         传真:010-82636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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