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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位置: 首页 环境管理 * 固体废物管理 * 网上申报 * 常见问题回答
 

问:使用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的计算机基本配置是什么?

答:使用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硬件无特殊要求,软件要求如下:

u       使用IE浏览器访问,要求版本至少为IE 6.0

u       推荐屏幕分辨率为1024*768

u       安装MS Office WordExcel,版本至少为Office 2000

问:为什么无法打开新窗口?

答:使用本系统,需调整第三方浏览器弹出窗口拦截工具,例如Google、百度工具条等,使其不阻止本网站弹出窗口。

问:用户名密码如何取得?

答:产生单位与处置利用单位首先需提交纸制的公司基本资料,由市环保局分配用户名及密码。使用分配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本系统,并可以修改登录密码。

问:申报数据要多久报一次?

答:申报数据每年申报一次,如有改动,需通知环保局更新数据。

问:一般固体废物转移,也要进行转移联单申请吗?

答:只有转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包含的危险废物,才进行转移联单申请,一般固体废物转移不需进行转移联单申请。

问:危险废物转移,必须经过总量申请吗?

答:危险废物转移,应首先进行总量申请。只有总量申请通过审核,才可以进行转移。

问:总量申请是申请当年的吗?一年可以申请几次?

答:总量申请是申请本年度转移危险废物的总量。

答:原则上一年只申请一次,但出现特殊情况时可以申请再次申请。

问:危险废物转移,剩余的转移总量如果不够下次转移怎么办?

答:如果剩余总量不够下次转移,应提交再次进行总量申请。审核通过后,转移总量将被累计。

问:危险废物市内转移,如果经常性转移固定某几类废物,要每次都填写联单申请吗?

答: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前,都需填写转移联单申请。但对于多次转移同类废物,并且接收单位等信息都基本相同的情况,可以使用系统的“复制”功能填写。

问:危险废物市内转移,还需要纸制联单吗?

答:需要。危险废物转移时联单需要随车运行,而且,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利用单位需按国家规定保留纸制联单。

问:市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如何打印?

答:在联单审核通过后,可以点击“”查看联单详细内容,点击页面下方的“打印联单”按钮打印,联单同时打印一式三联。

问:危险废物市内转移的联单,是否还返回环保局?

答:纸制联单无需再返回环保局。

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联单编号如何填写?

答: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需提前到环保局污染源管理处申报,经审核后,仍领取纸制联单,系统中填写的跨省转移联单编号即纸制联单上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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