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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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15 |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北京市结合本市特点,制定了《北京市重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在国家重点监控的41家企业开展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在国控污染源单位建立起一支环保监督员队伍,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各企业按照试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了企业总负责人和环境监督员,组织认真学习了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北京市环保局组织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16家企业27名环境监督员参加了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培训,参训人员全部通过考试,取得了合格证。各企业的环境监督员在企业环境管理和配合环境监察方面逐步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北京市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监督员的管理与引导,督促各企业环境监督员落实职责,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管理和监督员的培训,组织各监督员对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架构和体系开展工作,联合区县环保局对试点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同时组织未经培训的企业总负责人和监督员以及各区县环保局人员集中参加环境保护部的培训。届时,北京市所有国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将全部完成培训,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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