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京政办发[2008]5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分解实施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
措 施 任 务 的 通 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切实巩固前十四个阶段治理成果,借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的成功经验,再接再厉,抓紧落实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各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