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步骤] 用户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环保局官方网站,点击“办事大厅”,选择“辐射安全许可证”,进入到注册界面进行新帐户注册,此处注意选择“类别”为“京内”。系统将发出注册密码邮件至申报单位注册时填报的邮箱内,确认开通帐户。 网上登录 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 修改资料 登录进入“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系统后,可以在“修改资料”中修改注册信息 修改密码 登录进入“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系统后,可以在“修改密码”中修改登录密码。输入原密码和新密码,保存后密码即被修改。密码区分大小写。 环保总局辐射安全许可证录入 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需在系统中登记许可证信息。 进入环保总局辐射安全许可证录入页面,输入单位基本信息、放射源信息,点击下一步保存。继续填写许可证正本、副本、工作场所、活动种类和范围(放射源)、台帐明细登记(放射源)、活动种类和范围(放射性物质)、台帐明细登记(放射性物质)、活动种类和范围(射线装置)、台帐明细登记(射线装置)。填写完毕即可。 选择申请类别 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系统的网上申报包括许可证审批、放射源转让审批、放射源备案审批几种类型。其中许可证审批又包括许可证的申请、延续、变更、部分终止和注销的网上申报。放射源备案又包括放射源的转让备案、送贮备案、进口备案、出口备案和移动备案的网上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