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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废旧放射源送贮(返回)备案

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辐射安全管理处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    8842418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 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送交备案表(纸文档2份,电子文档一份)。

2. 注明日期的废源回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3. 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废旧放射源接收单位是否有相应资质。

3.废旧放射源送贮(返回)单位所送贮(返回)放射源是否在其许可证许可范围内。

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3个工作日。

四、告知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1.审批材料完整、正确、有效。

2.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 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二十三条

2. 国家环保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三十八条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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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放射源交回、返回、送交备案表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83564号
版权所有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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