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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电话:88515378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
3.法人执照复印件
4.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场所污染防治措施报告。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场所污染防治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需现场核查完成情况。
3.必要时,需经专家论证通过。
时限:15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3个工作日。
四、告知
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1.审批材料完整、正确、有效。
2.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2004年7月1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