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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废单位网上申报系统使用指南

[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企事业单位的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申领,不包含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

[使用步骤]
一、 用户注册
首次申报单位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递交单位基本材料,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分配企业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及密码会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 登录
产生固体废物单位登录市环保局网站后,进入“办事大厅”栏目,点击“固体废物产废单位”下的“系统登陆”按钮,输
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
三、 业务办理:
1、 转移联单申请:
产生危险废物单位需要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利用时,选择联单申领功能,申报拟转移危险废物年度总量、分类数量和转移频次等,每
次转移前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联单申请流程请看流程图1、流程图2。)
2、 申报登记:
根据本单位所属单位类型选择进入相关页面,并按要求将企业基本情况、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以及自行处置利用、委托
处置利用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相关信息分类填报。(网上数据申报流程请看流程图3。)

四、 办理状态查询:
   “联单申请”和“数据申报”提交后,用户可到相应栏目通过组合查询,查询到数据提交后的办理状态(审核状态)。
   联单转移总量申请的审核状态有两种:待审核、审核通过。
   转移联单申请的审核状态有六种: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退回、已接收、已拒收、已办结。
   一般固体废物申报的审核状态有三种:未审核、市级审核通过、市级审核未通过。
   一般固体废物审核未通过的数据,可以通过点击数据的审核状态查看数据审核意见。
五、 用户密码修改:
   点击左栏“系统设置”中的“密码修改”,用户在密码修改框中输入旧密码和新密码,保存后密码即被修改。密码区分大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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