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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一般类)环境保护审批系统使用指南

[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一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包含电磁辐射项目和电磁感应类、核技术应用项目的审批。

[使用步骤]

  • 用户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环保局官方网站,点击“办事大厅”,选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进入到注册界面进行新帐户注册。系统将发出注册密码邮件至申报单位注册时填报的邮箱内,确认开通帐户。

  • 网上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 选择建设项目审批类别:登录后选择“一般类项目审批”。
  • 项目申请

1)选择操作类型,新填报项目申请,请选择“新申请”,并选择相应的管理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输入项目基本信息。

2)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提示提交文件。

       第一步:上传《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Word文件)。对于登记表项目,可以选择直接上传该Word文件,也可以选择直接在网上填写《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所需要的信息,填写保存后会自动生成该《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 (Word文件),可以下载打印。

       第二步:上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Word文档)

       第三步:上传环评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Word/RAR文档、Powerpoint文档)。对于登记表项目,也可以选择直接在网上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所需要的信息,填写保存后会自动生成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Word文件,可以下载打印。

       第四步  上传相关文件:

  • 投资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如需要由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的,还需持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扫描图片(100dpi的JPG文件),属于非政府投资核准类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交立项情况说明(Word文档)
  • 拟实施地点地形图(CAD文件)
  • 项目其他图片(JPG/PPT文件)

3)网上提交

       建设单位确认申请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键,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北京市环保局。提交成功后,会提示项目成功,并显示一个项目查询编码,可供以后查询项目审批结果。

4)确认通知

       环保局工作人员收到从网上提交的文件后,核对上传文档是否满足审批要求。材料申报核对无误后,全程办理窗口将发送项目接受电子邮件确认。申报单位收到通知后,携带纸质文件到北京市环保局全程办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若材料申报有问题,全程办理窗口将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申报者可根据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修改申报资料方法:

       收取到项目退回邮件后,登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系统,在项目申请中,选择“已退回”类型,选择需要修改的项目,重新进行上传项目信息并提交。

5)审批结果

       申报被受理后,环保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结果将会通过下述方式通知申报者:

    • 网站通知:申报者登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系统查询项目审批状态
    • 电话通知:申报者在接到通知后,到北京市环保局全程办理窗口领取行政许可意见。 
    • 查询管理 

       申请提交后,申报者可进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系统,点击“查询管理”图标进行查询界面,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点击“搜索”键进行查询,搜索出的项目会显示审批状态和项目信息。

  • 资料修改

       登录进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系统后,可以在“资料修改”中修改注册信息,默认不修改密码。如果需要修改密码,先单击密码修改栏的“□选择”,使其变为选中状态,在新出现的密码修改框输入原密码和新密码,保存后密码即被修改。密码区分大小写。

 

 

建设项目(辐射类)环境保护审批系统使用指南

[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辐射类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包含电磁辐射项目和电磁感应类、核技术应用项目的审批,不适用一般类的建设项目。

[使用步骤]

  • 用户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环保局官方网站,点击“办事大厅”,选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系统,进入到注册界面进行新帐户注册。系统将发出注册密码邮件至申报单位注册时填报的邮箱内,确认开通帐户。

  • 网上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点击登录
  • 选择建设项目审批类别:登录后选择“辐射类项目审批”。
  • 项目申请

1)填写项目基本信息:选择操作类型,新填报项目申请,请选择“新申请”,并选择相应的管理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输入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等信息。

       对于电离辐射类的项目,还需要填写项目中涉及到的辐射污染源信息:分成“密封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射线装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试验”,按审批项目中实际涉及的污染源填写。

2)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提示提交文件。

       第一步:上传《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 (Word文件)。对于登记表项目,可以选择直接上传该Word文件,也可以选择直接在网上填写《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所需要的信息,填写保存后会自动生成该《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登记表》(Word文件),可以下载打印。

       第二步:上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Word文档)

       第三步:上传环评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Word/RAR文档、Powerpoint文档)。对于登记表项目,直接在网上填写《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所需要的信息,填写保存后会自动生成该《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Word文件,可以下载打印。

       第四步上传相关文件:

  • 放射性同位素的返回协议(I 类、II 类、III 类放射源)的扫描图片(100dpi 的 JPG 文件)。
  • 地理位置、单位平面布局图及放射性工作场所平面图(100dpi 的 JPG 文件)。
  • 辐射人员基本情况介绍。
  • 新建项目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正本复印件的扫描图片(100dpi 的 JPG 文件),改扩建项目、退役项目提交许可证的扫描图片(100dpi 的 JPG 文件)。退役项目另附污染治理实施方案(Word文档)。 

3)网上提交

       建设单位确认申请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键,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北京市环保局。提交成功后,会提示项目成功,并显示一个项目查询编码,可供以后查询项目审批结果。

4)确认通知

       环保局工作人员收到从网上提交的文件后,核对上传文档是否满足审批要求。材料申报核对无误后,全程办理窗口将发送项目接受电子邮件确认。申报单位收到通知后,携带纸质文件到北京市环保局全程办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若材料申报有问题,全程办理窗口将发送电子邮件通知,申报者可根据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修改申报资料方法:

       收取到项目退回邮件后,登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系统,在项目申请中,选择“已退回”类型,选择需要修改的项目,重新进行上传项目信息并提交。

5)审批结果

       申报被受理后,环保局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结果将会通过下述方式通知申报者:

    • 网站通知:申报者登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系统查询项目审批状态
    • 电话通知:申报者在接到通知后,到北京市环保局全程办理窗口领取行政许可意见。
    • 查询管理

       申请提交后,申报者可进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系统,点击“查询管理”图标进行查询界面,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点击“搜索”键进行查询,搜索出的项目会显示审批状态和项目信息。

  • 资料修改

       登录进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系统后,可以在“资料修改”中修改注册信息,默认不修改密码。如果需要修改密码,先单击密码修改栏的“□选择”,使其变为选中状态,在新出现的密码修改框输入原密码和新密码,保存后密码即被修改。密码区分大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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